尊敬的投资者:
自2025年2月10日起,我司拟调整华夏理财百岁人生固定收益增强型三年定开理财产品10号(产品代码:22613110)开放日,开放日由“2025年2月10日(含)及2028年2月10日(含)起连续3个工作日”调整为“2025年2月10日(含)及2028年2月10日(含)起连续5个工作日”,开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自2025年2月15日起,本产品将进入下一封闭期。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运作情况,我司拟将下一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2.90%-3.90%(年化),测算依据详见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产品扣除各项费用后,当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过3.40%的部分,50%作为管理人的超额管理费。本理财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变化而波动,具有不确定性。该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自2025年2月15日起,本产品将对说明书部分条款进行更新,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1、调整《产品说明书》“二、投资对象”中各类资产投资比例:
调整前:
资产类别 |
投资比例 |
固定收益类 |
2022年-2025年:80%-100% 2025年-2028年:85%-100% 2028年-2031年:95%-100% |
权益类 |
2022年-2025年:0%-20% 2025年-2028年:0%-15% 2028年-2031年:0% -5% |
调整后:
资产类别 |
投资比例 |
固定收益类 |
80%-100% |
权益类 |
0%-20% |
2、修订在华夏理财直销渠道的认(申)购交易规则,通过华夏理财直销渠道认(申)购时,投资者撤销认(申)购的本金到账时间从实时到账修改为2个工作日内到账。
3、修订《产品说明书》“二、投资对象”中的部分条款,包括:完善投资对象相关表述;根据监管要求,将“本理财产品管理人应当在所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本理财产品调整至上述投资比例内”调整为“管理人应当在所投资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工作日内将本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调整至上述投资比例范围内”;增加“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定义。
4、修订《产品说明书》“五、认购、申购、赎回”中的部分条款,包括:增加“拒绝或暂停认(申)购的情形”;增加“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以及其他内容。
5、修订《产品说明书》“七、理财产品估值”中的部分条款,包括:增加估值原则条款;增加估值错误的处理规则;以及其他内容。
6、修订《产品说明书》“八、风险揭示”中的部分条款,增加”本产品特有风险说明“相关表述。
7、修订《产品说明书》“九、信息披露”中的部分条款,包括:提示投资者可从理财产品代销机构处获取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增加“在理财产品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以及其他内容。
8、增加“托管费”、“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等费用的计算公式。
9、增加摆动定价机制,当理财产品遭遇大额申购或赎回时,产品管理人可以启用该机制。
10、调整提前终止权条款,“当本理财产品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调整为“当本理财产品份额低于5000万份时”,华夏理财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1、进一步明确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若分红,将以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默认为现金分红。
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接受上述公告内容,请于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通过销售渠道赎回本理财产品;逾期未赎回的,则视为对上述公告内容无异议且同意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华夏理财净值型理财产品。
附件(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华夏理财百岁人生固定收益增强型三年定开理财产品10号说明书.pdf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