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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金融

业务操作

  一、签约

  1、投资者正式委托我行办理基金交易前,需与我行正式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并指定用于基金交易的存款账户,同时设置基金交易密码。  

  2、个人投资者提供以下资料:(1)华夏卡;(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户口簿、其他合法有效证件等);(3)填妥的《基金代销业务客户签约表》。  

  3、机构投资者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结算账户;(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前来办理时,还须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书上指定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银行印鉴的《基金代销业务客户签约表》。  

  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签约、认购/申购和赎回等基本业务。  

  二、签约账户变更

  1、投资者如需变更基金业务的签约账户,我行柜台和网上银行可为其办理基金签约账户变更业务。  

  2、个人投资者提供以下资料:(1)旧华夏卡;(2)新华夏卡;(3)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填妥的《基金代销业务客户签约表》。  

  3、机构投资者提供以下资料:(1)旧单位结算账户;(2)新单位结算账户;(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银行预留印鉴的《基金代销业务客户签约表》。  

  三、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1、投资者办理完基金业务签约后,委托我行第一次购买基金(包括认购或申购或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前或该客户风险评估交易已超过一年(365个自然日)或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因素发生变化时需先做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交易。  

  2、个人投资者提供签约华夏卡,机构投资者提供签约单位结算账户;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均提交填妥的《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或(机构版)。  

  四、基金账户开户/销户

  1、投资者委托我行办理指定基金认购、申购、定投申购或转换业务前,应通过我行代销网点,向指定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如需要时,也可向我行申请撤销指定的基金账户。  

  2、基金开户/销户实行免填单制。投资者只需口头告知我行柜员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并输入基金交易密码。  

  3、如果投资者申请办理指定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前,未申请开立拟购买基金所属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账户,我行系统将自动为其提交基金账户开户申请。  

  五、基金认购/申购

  1、基金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间,通过我行申请购买指定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指定基金产品份额的行为。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基金可申购日,通过我行申请购买指定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指定基金产品份额的行为。  

  2、 基金认购/申购实行免填单制。投资者只需口头告知我行柜员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认购/申购金额等申请信息,并输入交易密码。  

  六、定期定额申购设置/修改/终止

  1、投资者可向我行申请设置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委托我行在约定的扣款日期、按指定的扣款金额、指定的执行期数(以月或周或双周为周期)代为提交指定基金产品的申购申请。投资者还可向我行申请对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内容进行修改或终止执行定期定额申购计划。  

  2、定期定额申购设置/修改/终止业务实行免填单制。投资者只需口头告知我行柜员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执行期限等申请信息,并输入交易密码。  

  七、基金赎回

  1、基金赎回是指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我行向基金管理人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赎回业务实行免填单制。投资者只需口头告知我行柜员赎回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赎回份额、巨额赎回方式等申请信息,并输入交易密码。  

  八、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通过我行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的另一不同基金的基金份额。  

  2、基金转换业务实行免填单制。投资者只需口头告知我行柜员原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转换出基金份额、目标基金名称等申请信息,并输入交易密码。  

  九、分红方式变更

  1、分红方式变更是指投资者通过我行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其已持有份额的指定基金的分红方式。  

  2、如投资者未对指定基金设置分红方式,我行系统将根据基金合同为投资者设置默认的分红方式。  

  3、货币基金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且分红方式不可变更。  

  4、分红方式变更业务实行免填单制。投资者需口头告知我行柜员基金名称、变更后分红方式等申请信息,并输入基金交易密码。  

  十、基金撤单

  1、投资者提交基金交易申请后,如需要时,可于申请当日撤销指定的基金交易。  

  2、基金撤单实行免填单制。投资者需口头告知我行柜员拟申请撤销的申请单编号,并输入基金交易密码。  

  十一、基金交易确认

  投资者通过我行办理的基金账户开户/销户、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变更分红方式申请以T+1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客户在T+2日(含)以后可以通过我行代销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也可登录产品管理人(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网站或拨打产品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查询。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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