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是本行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本行进行管理和监督。行长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总分支行垂直管理体制。总行是全行的领导机构,对分支行实行授权管理。分支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并对总行负责。总行对分支行的主要人事任免、业务政策、基本规章和涉外事务等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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