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产品运作情况,自2024年11月12日(含)起我司拟调整华夏理财龙盈4号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1610621000201)说明书约定的超额管理费率,由“超过超额管理费计提基准的部分,80%归投资人所有,其余作为管理人的超额管理费”调整为“本理财产品不收取超额管理费”。
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运作情况,我司拟于2024年11月12日(含)起将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2.00%-3.10%(年化),测算依据详见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本理财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变化而波动,具有不确定性。该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感谢您对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
特此公告。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