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使理财产品净值更及时的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我司拟于2023年4月4日起调整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估值”中相关条款。
一是将“场外申赎的开放式基金(包括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以估值日前一交易日基金净值估值,估值日前一交易日开放式基金份额净值未公布的,以此前最近一个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调整为“场外申赎的开放式非货币基金以估值日可获取的基金管理人公布的最新基金份额净值估值”;二是将“货币基金以成本估值,每日按前一交易日的万份收益计提红利”调整为“货币基金以估值日可获取的基金管理人公布的最新万份收益计提红利”。
修改产品范围为我司所有非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上述修改对投资者无实质不利影响。我司将在产品开放期分批次修改说明书文档。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华夏理财的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华夏理财理财产品。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