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0号)“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审慎设定投资者在提交现金管理类产品赎回申请当日取得赎回资金的额度,对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产品单个自然日的赎回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要求,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理财”)自2022年12月31日23:00起拟就华夏银行渠道销售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调整快速赎回份额上限,其他代销渠道快速赎回事宜以其披露信息和约定为准,具体产品及调整事项如下:
产品名称 |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
产品代码 |
调整前快速赎回额度(万元) |
调整后快速赎回额度(万元) |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号 |
Z7003921000233 |
211998700101A |
50 |
1 |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2号A份额 |
Z7003921000273 |
2119987002A |
50 |
1 |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3号C份额 |
Z7003921000274 |
2119987003C |
50 |
1 |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3号S份额 |
Z7003921000274 |
2119987003S |
50 |
0,本份额不提供快速赎回服务 |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4号 |
Z7003921000236 |
211998700104 |
50 |
1 |
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 |
Z7003921000237 |
211998700105 |
50 |
1 |
华夏理财龙盈天天理财1号 |
Z7003922000137 |
1910621000601 |
50 |
1 |
重要提示:快速赎回服务非法定义务,快赎有条件,华夏理财依约可暂停或终止。
二、业务规则
1、快速赎回服务的开放时间一般为每个自然日00:00至24:00(每日银行清算时间除外)。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维护、产品管理人业务安排等情形,可能暂停快速赎回服务。
2、华夏银行开通快速赎回服务的交易渠道包括柜台、网银和手机银行。
3、投资者成功发起快速赎回申请后无法撤销。
4、投资者使用该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手续费用,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5、根据监管要求,持有Ⅱ类户的投资者快速赎回服务将受限制。
6、具体业务规则以《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快速赎回服务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