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等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司运作管理且处于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将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法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需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合理的减值计量模型或第三方减值计量结果进行减值计提。计提减值不等同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仅为对未来风险的审慎预期。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可能会对理财产品的净值产生一定影响,请投资者知悉。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华夏理财的支持!
特此公告。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