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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风采

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收单客户引流及专业化收单服务合作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收单客户引流及专业化收单服务合作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收单客户引流及专业化收单服务合作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采购标的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收单客户引流及专业化收单服务合作项目。

  (二)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用于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外包服务,主要包含特约商户推荐、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采购内容以最终标书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机制、业务运行应急预案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遵守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3.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属于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或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报送的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范畴。

  4.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取得系统的安全评估报告或等级保护3级备案证明。

  5.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有能力为我行下辖分支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愿意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6.已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申请备案,取得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需包含商户推荐、聚合支付服务),备案回执在有效期内,且备案业务类型与拟合作业务类型相符;近两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成立不足两年的,以最近评级结果为准。

  7.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8.倡导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供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2)。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相关项目涉案,无连续亏损情况,请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不限)。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应包含查询日期),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5.提供加盖公章的《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特别是近三年(2023-2025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

  6.提供加盖公章的有能力为我行下辖分支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我行辖内地区的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门头照片等本地化管理等证明材料。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7.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8.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两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截图(成立不足两年的,以最近评级结果为准)。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7651041

  2.递交材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及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商务联系人:徐先生 0351-6935056 

  业务联系人:陈希13513648955 

  邮箱地址:578935263@qq.com

  征集期: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8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声明书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026年3月11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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