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自2021年9月13日起,龙盈固定收益类G款22号一年定开增强型理财产品(产品代码:1912121000209)销售对象拟增加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调整后本产品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销售。理财账户最高持有份额拟由“2000万份”调整为“5亿份”。
为做好产品投资管理,最大化客户利益,华夏银行拟调整本产品的投资范围及比例,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货币市场类:0-100%;债券市场类:0-100%;非标准化债权类:0-80%;期权、利率互换、国债期货等衍生品:0-5%;其他类:0-40%。
调整后:固定收益类:80%-100%;权益类:0-2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0-5%,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须符合监管要求(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货币市场工具、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单只公募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自2021年9月18日起,本产品拟调整固定管理费率,由0.10%/年调整为0.20%/年。自2021年9月18日起,本产品将进入下一封闭期。下一封闭期的业绩基准为:4.30%(年化),该业绩基准为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及固定管理费(不含超额管理费)之后的收益率,测算依据详见更新后的产品说明书。同时,本产品拟调整超额管理费率,由70%调整为50%。产品扣除各项费用后,当期实现的年化收益率超过4.30%的部分,50%作为管理人的超额管理费。本理财产品为净值型产品,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变化而波动,具有不确定性。该业绩基准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针对本次调整,华夏银行将同步修订产品说明书中相关内容,产品销售对象、最高持有份额的修订自2021年9月13日起生效,固定管理费率、超额管理费率、投资范围及比例等修订自2021年9月18日起生效。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不接受上述公告内容,请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赎回本理财产品;逾期未赎回的,则视为对上述公告内容无异议且同意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华夏银行的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华夏银行龙盈系列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
华夏银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