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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风采

招标公告

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招标编号:JYZX-ZB-LN-2026-0014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00万元,招标人为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项目,项目控制价为220.00万元,工期为90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没有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重大违法记录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6.如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注: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指以下情况:

  (1)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之间相互持股比例超过20%(含);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关键管理人员(法人、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在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任职。

  注:投标人按照资格审查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7.被我行列入暂停使用、禁用、退出、强制退出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准入(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8.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与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同时提供且其现阶段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装修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企业财务要求:投标人商业信用、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表)。如近三年任意一年净利润为负的,需提供情况说明解释原因。

  (5)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重(特)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且受相应行政处罚的或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受相应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关于“行政处罚”的相关截图,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最终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未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提供声明函)。

  (7)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有欠税记录。

  注:投标人按照资格审查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8)未有股权质押或出质(比例超20%)股权冻结情形。

  注: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关于“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和“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的相关截图,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最终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有诉讼、仲裁及执行且会影响本项目合同履约的情形。

  注:投标人按照资格审查附件(三)投标文件格式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0)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9月3 日 09 时00 分到2026 年9月10日 16 时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07933790@qq.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报名费转账凭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9 月24日 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 号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10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9月24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

  七、其他

  售价: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支付方式:网上转账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21050136000809003767

  备注:转账时,请在汇款用途栏备注“2026-00149”标书款。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法律合规部。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24-2297002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 号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10 楼

  联 系 人:  陈东、童磊

  电    话:  024-22782331

  电子邮件:  /

    附件:1.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2.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清单.zip

          3.华夏银行沈阳分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服务场所装修工程施工图.zip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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