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苏州分行2026年安防监控工程入围项目,征集意向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2026年安防监控工程入围项目
(服务地点:苏州分行本部及全辖各营业网点)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设计、对采购人供货设备进行配套的工程铺管布线安装调试、检测、操作人员培训、对系统进行保修等。安防监控工程主要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辅材、线缆等材料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及其后续相关标准。安防监控工程项目由实施供应商负责需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施工许可证和验收合格证,网点安防系统接入分行监控中心,严格执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严格执行《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及其后续标准。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安防设施生产安装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会计制度,遵守中国法律和属地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或是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愿意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近三年内无工程类项目违约被诉记录。
3、供应商应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
4、拟定的安防监控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以上职称,多次承担过银行分支行装修工程的安防施工项目管理。
5、2023年至今,供应商具有安防监控施工项目的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首末页及双方签名盖章页复印件或成交通知复印件;提供的监控工程项目应通过监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验收通过。
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完整、有效。
8、供应商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由此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对资料进行审核。
9、在征集期截止后,对于资质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须在金采网采购数字证书用于参与后续采购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予接受。
10、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推荐(自荐)供应商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声明书(详见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5、提供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2023年至今,提供的安防监控施工项目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首末页及双方签名盖章页复印件或成交通知复印件;提供的监控工程项目应通过监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验收通过。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PDF格式扫描文件。
7、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5938204。
2、递交材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苏州分行2026年安防监控工程入围项目,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5MB):suslx@hxb.com.cn; hxsujc2@163.com。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如有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等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 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 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业务联系人:陈先生 0512-66601082
商务联系人:谭女士 0512-66601017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