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小微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小微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为分行信贷业务提供集中实地见证、抵押、公证一站式服务,在信贷工厂现场开展驻点服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能力);具备有效的公证执业资格。
2.投标人为武汉市市属或湖北省省属的公证机构。投标人拟从事本项目的主要公证人员均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
3.投标人成立时间需在3年(含)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注册地需在武汉市辖区范围内,与银行有公证合作经历。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属于有不良行为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3.成立时间需在3年(含)以上且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与银行近3年公证合作经历的案例及合同(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须为PDF格式文件。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8.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经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9.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附件3),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小微信贷业务公证服务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6.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7.在征集供应商结束后,对于资质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应在金采网采购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报名及投递电子标书,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华夏银行大厦)
商务联系人:柳女士 027-87265258
业务联系人:李先生 18963978860
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6952241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whjczx@hxb.com.cn(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公告发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