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天津分行支行UPS设备更新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津分行支行UPS更新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1.设备名称:UPS电池
品牌型号需为我行信息技术产品目录中指定的以下三种品牌铅酸蓄电池的一种:
(1)双登12V 100AH
(2)科士达6-FML-100
(3)昕朗12V 100AH
数量:240块
其他要求:含安装、5年质保。
2.设备名称:10KVA一体化机柜
品牌型号:科华KR1110L-J机架式UPS主机1台、综合配电模块1个、PDU4个、环境监控设备1套
数量:2台
其他要求:含安装、5年质保。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
3.本次采购要求品牌为科士达、双登、昕朗、科华,供应商如为非原厂商需按照电池、一体化机柜的采购需求提供相应品牌授权证明。
4.供应商若为非原厂商应具有设备生产厂商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
5.自2022年8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止,与6大国有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的同类型项目(UPS采购)案例不少于3个。
6.能够满足7×24小时维保服务应急响应要求;一级故障2小时到达现场,二级故障4小时到达现场。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8.注册地在天津之外的供应商须具有在天津市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固定的服务团队。
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加盖公章的格式声明书(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4.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为彩色PDF格式文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
7.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其中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状况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8.供应商如为非原厂商需按照电池、一体化机柜的采购需求提供相应品牌代理资质或对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授权(加盖公章的彩色原件扫描为彩色PDF格式文件)。
9.符合前述案例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采购内容及设备清单页等,能体现设备名称、型号、配置、数量,设备类型覆盖本项目需求)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10.能够满足7×24小时维保服务应急响应要求;一级故障2小时到达现场,二级故障4小时到达现场的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为彩色PDF格式文件)。
11.厂商盖章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使用证明(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为彩色PDF格式文件)。
12.注册地在天津之外的供应商须具有在天津市的服务机构或固定的服务团队,请附相关证明资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669088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递交材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 天津分行支行UPS更新项目,邮箱地址为hxtjjc@163.com 。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业务联系人:郑先生 022-58790920
商务联系人:姚女士 022-58197746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tjjc@163.com
征集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