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根据业务需求,为采购人提供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服务。业务范围包括:
1、对新发生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2、对存量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重估。
3、对抵债资产、转让资产进行评估。
4、其他需要进行评估服务的业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推荐供应商标准:
(1)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在分行所在地具有较好声誉,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两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上。
(3)评估机构已向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应具有信用(资信)等级二级或B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5)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6.加盖公章的行业资质证明(房地产、土地、资产等评估资质证书),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6622238)。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递交材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沈阳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网络报名填写信息应与《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营业执照各项要素保持一致,填写信息与报名材料不一致,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女士 024-22972730
18624079208
贾女士024-22970192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wangyaofamily@163.com
jiayunhehe@163.com
征集期: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12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