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应申请人要求,以出具保函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我行按照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
产品特点 1.根据经营需要(贸易项下、合约关系、经济关系)开立保函。
2.保函种类多样,授信审批时明确保函用途,客户应严格遵守审批时约定的用途,用途应与借款人主营业务范围相符。
3.期限与合同时间匹配,保证企业经营需要。
4.可采取保证金、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
5.期限灵活,可根据需要提前终止,可展期。
适用对象 符合我行授信准入标准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
融资额度 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我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其中,同一客户的非融资类保函业务品种的授信额度可调剂使用。
期限 保函有效期限根据基础合同履行期限确定,不开具无期限保函。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