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兑仓业务是生产商、经销商和银行三方互相合作,以银行信用为载体,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物流和资金流相结合的中间业务品种。它是存在正常贸易关系的供货商和购货商与银行签定三方合同,银行根据购货商缴存保证金的数额控制供货商发货数量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保兑仓业务时,购货商向供货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在接到购货商的提货请求并收妥购货商缴存的保证金后,向供货商发出发货通知,供货商据此向购货商发货;在承兑汇票到期时,如供货商发货累计金额没有达到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则供货商向银行承担未发货部分的退款责任,同时银行有权要求购货商兑付到期汇票。
经销商根据与供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存规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供货商支付货款。供货商凭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向经销商发货,每次发货价款不超过经销商向银行交存保证金的数额,银行通知供货商发货的价款累计不超过保证金账户余额,如此循环往复,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或超过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如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保证金账户余额未能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供货商负责将经销商到期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与银行出具的提货通知书总金额的差额部分以现款支付给银行。
对供应商:批量销售增加经营利润,减少银行融资,降低资金成本,保障收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对购买商:提供融资便利,解决全额购货的资金困难,批量采购,降低成本。
保兑仓业务主要适用于较为固定的购销双方的家电、汽车、建筑、机械等大件耐用商品的购销活动。
申办流程:
1)供货商与购货商签订购销合同。
2)共同向经办行申请办理保兑仓业务。
3)经办行受理、调查、审批后,核定额度。
4)报最终审批机构审批。
5)同意后,签订保兑仓业务合同和担保合同(如有)。
6)为保证有关附件等业务单据的真实,三方互留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7)收取承兑手续费和首次保证金。
8)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9)供货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经办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确认函》。
10)购货商向经办行提交《提货申请书》, 并缴付与提货金额相等的保证金。
11)经办行收妥保证金后,向供货商发送《发货通知书》。
12)供货商向经办行签发《发货通知书收妥确认函》,并按《发货通知书》的要求向购货商发货。
13)购货商收到货物后,向经办行签发《货物收妥告知函》。
14)10-13循环操作。
15)如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10个工作日,保证金达到100%。
16)到期兑付后,该笔保兑仓业务结束。
17)如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10个工作日,保证金不足100%。
18)经办行向供货商发出《退款通知书》,供货商退款后,兑付到期汇票,业务结束。
19)如供货商未按期退款,经办行通知购货商,要求其兑付到期汇票,兑付后业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