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若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华夏银行咨询。详细条款见营业网点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
增盈保本型137号理财产品 | ||
产品风险评级 |
根据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PR1级(谨慎型)理财产品。 | ||
募集期 |
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4日(含) | ||
成立日 |
2017年5月25日,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 ||
产品期限 |
产品到期日 |
认购起点 |
预计到期最高 |
增盈保本型137号35天期 |
2017/6/29 |
5 |
3.6% |
20 |
3.65% | ||
增盈保本型137号91天期 |
2017/8/24 |
5 |
3.75% |
20 |
3.8% | ||
增盈保本型137号182天期 |
2017/11/23 |
5 |
3.65% |
20 |
3.7% | ||
增盈保本型137号365天期 |
2018/5/25 |
5 |
3.85% |
20 |
3.9% | ||
适合客户 |
PR1级(谨慎型):经华夏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CR1(谨慎型)、CR2(稳健型)、CR3(平衡型)、CR4(进取型)、CR5(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
产品所属类型 |
货币债券类 | ||
收益类型 |
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
发行范围 |
全行发行 |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认购起点金额为5万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 ||
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
提前终止权 |
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 ||
其他规定 |
认购申请日(含)至认购撤销日(不含),客户资金按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 ||
销售手续费及 |
产品到期,如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超过的部分为华夏银行收取的理财管理费;如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低于或等于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华夏银行不收取理财管理费。 |
二、投资对象
理财资金全部投资于现金、存款、回购类资产、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及AA-以上的企业债和公司债等投资品。
三、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客户可能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一)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但不保证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变化、投资组合运作情况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
(二)信用风险:如债务人等相关主体发生违约,可能导致无法按时支付理财收益,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为零。
(三)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四)流动性风险:除非出现本说明书规定的情况,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五)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投资者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六)法律及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零。
(七)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认购至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八)提前终止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或理财资金所投资的标的提前终止,或客户认购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等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收益为零。
(九)延期风险:如因与理财产品投资标的相关的债务人等主体发生违约,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实现理财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十)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华夏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致电华夏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7)或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华夏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华夏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华夏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华夏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十一)其他风险:指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华夏银行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如果本理财产品投资组合内所配置资产到期无法按时足额偿付本息,则理财产品到期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华夏银行提供理财产品到期时本金完全保证。投资者应在对此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增盈保本型137号35天A款[1710511001901]1成立报告20170525.xls
增盈保本型137号35天B款[1710511001902]1成立报告20170525.xls
增盈保本型137号91天A款[1710511001905]1成立报告20170525.xls
增盈保本型137号91天B款[1710511001906]1成立报告20170525.xls
增盈保本型137号182天A款[1710511001907]1成立报告20170525.xls
增盈保本型137号182天B款[1710511001908]1成立报告20170525.xls
Copyright 版权所有 华夏银行 京ICP备11019362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500004号 官方网站:www.hxb.com.cn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