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 繁体版 English 客户服务:微信 95577 95577 信用卡客服4006695577 信用卡客服4006695577 繁体版 移动版
信用卡 繁体版 English 客户服务:微信 95577 95577 信用卡客服4006695577 信用卡客服4006695577 繁体版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 > 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

2-2 政府定价

项目编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适用对象

定价依据文件

服务价格

备注

22001

支票
挂失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单位/个人客户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22002

支票
工本费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支票凭证

单位/个人客户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

每份0.4元

 

22003

本票
挂失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挂失

单位/个人客户

《国家发改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费

 

22004

本票
工本费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本票凭证

单位/个人客户

《国家发改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费

 

22005

银行汇票
挂失费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挂失

单位/个人客户

《国家发改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费

 

22006

银行汇票
工本费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银行汇票凭证

单位/个人客户

《国家发改委 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费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打开微信"扫一扫",鲜享华夏银行微服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