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绍兴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绍兴分行水木湾区支行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绍兴分行水木湾区支行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采购标的:视频会议系统。
(二)采购需求:此次采购POLYCOM视频会议终端1台,具体采购信息如下:
序号 产品线 产品型号 产品说明 数量
1 视频会议终端 POLYCOM Group310 RealPresence Group 310-1080P:含Group550编解码器、EagleEye4代12倍光学变焦镜头、桌麦、遥控器。支持NTSC/PAL制式。线缆:HDCI、RCA、HMDI、VGA线、网线、电源线各1条。3年原厂服务。 1
华夏银行绍兴分行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成交供应商采购本项采购标的。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须为在杭州、绍兴、宁波注册的法人,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且信誉良好。
3.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对其所提供货物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金融行业合作情况证明。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3.提供具有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同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对其所提供货物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格式不限,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公章。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近三年来金融行业项目合同。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绍兴分行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诸先生 0575-88580993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sxjczx002@hxb.com.cn
征集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