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客户可到北京分行营业网点打印华夏速通卡近6个月内(不含当月)高速公路通行费代缴费业务发票,用户在每月5日后可按月汇总消费金额打印。
天津地区客户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华夏借记卡,个人代理人或单位办理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客户或法人授权书/介绍信,到天津分行各营业网点打印通行纪录发票,天津地区客户通行费发票只提供本年度内发票打印,不能跨年打印。用户在每月15日后可汇总打印通行费发票。
石家庄地区客户可到当地高管局营业网点办理打印发票、查询明细等业务。
广州地区客户的通行费发票由粤通公司按月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到客户签约时所填写的地址,如客户没有收到发票可以到粤通卡营业网点补打一次。